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知道多少?

发布时间:2024-04-15 14:30:27  作者:北方职教升学中心  阅读量:54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2024年4月15日将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那么关于国家安全的知识,大家了解多少呢?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要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极地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和生物安全等16个领域。

 

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警惕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做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

1.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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